2013年,国有或国有控股钢铁企业生产粗钢3.89亿吨,资产总额为3.52万亿元,负债总额为2.44万亿元,资产负债率为69.32%。其中,中央国有控股企业生产35号碳结板1.396亿吨,资产总额为11690.33亿元,资产负债率为57.76%;地方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粗钢2.494亿吨,资产总额为23502.04亿元,35号碳结板资产负债率为74.98%。
我国钢铁冶炼上市公司有29家,2013年粗钢合计产量为2.41亿吨,占钢协会员企业粗钢产量的38.18%;截至2013年12月31日,29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14900.41亿元,其中国有35号碳结板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8596.09亿元,占29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57.69%。“其中,12家大型国有控股钢铁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大于60%,应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点。”吴溪淳说。
吴溪淳建议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资委、财政部、35号碳结板工信部成立深化国有钢铁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机构,研究国有钢铁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和国有钢铁企业联合重组、提高集中度,增强控制力和市场影响力。“国有控股钢铁企业扩大民间资本占比,发展混合所有制,实现经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彻底转变,还有一系列的问题要解决,急需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,35号碳结板拿出战略性重大举措,才能推动企业深化改革,破解难题。”吴溪淳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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